1、效能建设的目的
效能建设的目的是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制度和载体,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
2、效能建设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得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行政行为明显规范。不正之风得到遏制,“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以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二是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进一步简化,“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改,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群众及投资者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是机关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创新破难、跨越式发展和为民服务的本领有新的增强。
五是反腐倡廉措施有效落实。实行“三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3、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责
一是受理对行政效能的投诉;
二是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三是受理不服对行政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