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08-03-21   点击: 【字号:

(2008年3月10日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3月10日在阳朔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 22人,列席 178人。县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连生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大会工作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天生同志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的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指出,200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加强,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
    全会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唐天生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一以贯之的清醒认识和鲜明态度。全县广大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提出,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阳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上级党委和县委的权威。要按照县委部署,重点加强对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促进社会和谐。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资金安全。完善和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千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进一步完善千人评议方案,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在乡镇推行案件联查联审机制,切实解决乡镇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
    第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第五,加强教育、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动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今年县级重点要抓好廉政文化进景区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扎实抓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投资体制等改革。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
    第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权力行使公正透明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继续推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把反腐倡廉建设状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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