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宣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全区逐步建立健全集“责任、监督、保障、激励”为一体的科学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责任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2002年以前,我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虽有了较大进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区情况看,发展不够平衡,与新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反映在有的地方人员不到位、经费不保证、任务不落实,宣教工作表面化,成效不大。分析起来,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地方领导把宣教工作看作是“软任务”、“虚功夫”,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宣教工作无明确责任,无任务指标,干好干差无法衡量,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2002年,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铁山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尝试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中推行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2003年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宣教工作座谈会上,中央纪委刘峰岩副书记指出,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十分重要。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督查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评选表彰先进。这使我们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机制的思路更清晰了,坚持和完善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信心和决心更坚定了。从2003年开始,我们进一步修订了《全区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精心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实行任务分解,并以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各市纪委、区直各纪工委(纪检组)执行。我们在制定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时,注意把握四个问题:一是突出重点,每年宣教任务重、工作量大,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工作重点,重点工作重点抓,量化时分数制定高一些;二是鼓励创新,除明确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外,鼓励大家根据当地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具有当地特色的宣教活动,并规定,凡有创新的都要予以加分;三是注重实效,对每项任务都相应地提出要求,达到要求的才能计分,否则扣分;四是便于操作,我们集思广益,年初将目标管理量化标准初稿在宣教会议上讨论,征求各市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可操作的制度。每年,我们还注意总结责任制执行中的情况,坚持好的、改正不足,使之逐年完善。全区各市对县(区)实行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实行任务分解;对外部,将任务分解到“大宣教”工作成员单位,组织、宣传、广电、新闻、文化、艺术、工青妇等部门都有相应的任务;在内部,自治区纪委宣教室建立了宣教工作项目分工制,把任务细化落实到人。这样,全区上下,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宣教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产生了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效应,确保完成中央纪委、自治区部署的任务时能上下联动、全面实施。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使宣教干部对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做到了心中有数,思路清晰,能更好地把握重点,创新亮点、攻克难点,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几年来,全区创新性的工作和“亮点”工作达90多项。
二、健全督查机制,狠抓过程管理
有了目标,部署了任务,必须狠抓过程管理,这样才能使任务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几年来,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机制,并持之以恒:一是建立宣教室内部每周一检查制度,根据宣教室内部项目分工和重大活动的安排,检查项目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调力量攻克难关。二是建立各市、各部门每季度一督查制度。我们采取电话询问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平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指导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建立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半年工作汇报会制度,各市、各部门都要汇报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上半年作了哪几项,下半年打算如何,通过交流,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建立年终大检查制度,每年,我们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年终总结,对全区宣教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了解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年终考评做好准备。对区直各派驻纪检组采取由纪检组长集中述职述廉的办法,汇报交流宣教任务完成情况。全区各级纪委领导亲自抓过程管理,如今年4月,我区廉政文化示范县(点)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各市、县抓紧贯彻。6月,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铁山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百色市检查指导右江河谷廉政文化长廊建设,并作了具体指示。百色市委、纪委的同志深受鼓舞和启发,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在革命老区正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几年来,由于狠抓了过程管理,使宣教干部增强了责任心,高质量完成了各项任务,同时也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对纪委的信赖,树立了纪委办事认真、讲求实效的形象。如,我们开展的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活动,要求集中时间、地点统一考试。为避免测试流于形式,我们抽调人员组成十多个检查组由领导带队到实地督促检查,效果很好。全区40多名省级干部一个不少,不用秘书代劳,亲自答题,答卷集中交到区纪委,各市、各单位厅级干部、县处级干部按时集中赴考,认真答卷。自治区法制办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我们的法律知识考试也应像纪委那样,不要走过场。”
三、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关键环节
一是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宣教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但是“千难万难,领导重视就不难”。因此,凡有重大活动,我们都力争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这已成为一项重要制度坚持下来。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自治区主席陆兵等以及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都积极带头参加重大宣教活动。刘奇葆同志带领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参观全区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展览;陆兵同志多次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及机关党员干部一起集中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并参加座谈讨论、发表讲话。各市市委书记亲自参加上党课、看电教片等重大宣教活动。各级纪委主要领导对抓好宣教工作非常重视。自治区纪委书记马铁山每年出席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每年到自治区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课。他亲自指导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对全区反腐倡廉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多次作出批示。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黄翔具体策划各项工作的方案,还带头参与廉政歌曲、书法作品创作。百色市纪委书记刘先明亲自抓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梧州市纪委书记刘剑经常给宣教干部出题目、交任务、教方法、要结果,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该市各级纪委都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于领导重视参与了,宣教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就好解决了。
二是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全区各级纪委普遍建立健全“二级三层次”的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每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参与联席会议的部门和单位,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自治区近几年开展的廉政公益广告比赛、共产党员风采摄影比赛、廉政歌曲创作演唱、反腐败成果展览、廉政书画展、桂剧《大儒还乡》巡回演出等各项重大宣教活动,都由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此外,我们还建立了新闻单位联合采访工作机制,部署宣传报道任务和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重大活动宣传报道召之即来。五年来全区各有关单位共抽调3万多人次协助各级纪委开展宣教工作,有效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增加经费、人员和设备投入。广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财政还很困难,要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我们一方面提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勤俭节约,另一方面建立必要的保障制度确保宣教工作的正常开展。2003年开始,自治区把反腐倡廉宣教经费纳入到自治区财政预算,划拨专项经费,每年的重大活动,财政还追加经费投入。全区县以上财政每年都拨出专款支持宣教工作开展。随着宣教任务的增加,人员、设备保障机制也必须建立,我们提出了县以上单位必须保证宣教室干部立足本职、守土有责的要求,区直各单位必须有人负责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县以上单位必须配备电脑、相机,有条件的配备摄像机,并作为制度列入责任制考核。自治区纪委成立了电教信息中心,负责电教和网站等工作,大大增强了宣教工作力量。
四、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比
我们每年都精心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标准》,严格验收,严格考核评比。每年我们都组织考评组,采取交叉考评或统一检查考评的方式,到各市并抽一至两个县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考核宣教任务完成情况,了解群众的反映、评价,了解宣教工作的真实效果。我们明确规定,各市各单位必须完成自治区纪委年初布置的各项硬指标,才能参加评先评优。我们不仅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宣教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同时,对参与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对在宣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宣教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我们还结合当年所开展的重大宣教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单项工作评选活动。各市也对各县(区)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并建立了新闻信息工作奖励等制度,使激励机制贯通到最基层。
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有效地调动了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宣教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创了我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出了成果,出了人才。2003年,自治区纪委宣教室荣获全国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突出进步奖,2004至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纪委、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监察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批宣教干部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几年来,全区14个地级市中共有9个市纪委的宣教室主任得到了提拔重用。
我们在建立健全科学工作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虚心学习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再接再厉,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自治区纪委宣教室荣获全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标兵、2007年度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纪委宣教室主任罗桂珍荣获全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标兵、2007年度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