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三轮齐驱”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信访举报件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举报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保密”,不管是业务范围内还是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都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近五年多来,受理的300多件信访件都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回音,办结率达100%。
一、专门渠道受理,统一归口审批。
制定了《信访接访制度》,建立了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工作机制,由信访室负责统一受理、转办和管理信访举报件。在办信中突出了“精、准、快、实”四字,信访室充分发挥直查快办的优势,对于线索明朗、案情单一、时间紧迫、易查易结的信访件,进行直查快办,提高了信访件办结效率。
二、拓宽信访渠道,规范办信程序。
拓宽信访渠道,先后推行了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办事公开,开设纪检网站,设立举报信箱,实行网上举报,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群众信访诉求,制定了《受理署实名(联名)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领导接访工作制度》、《信访件跟踪督办制度》和《信访件审核反馈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信访举报渠道多样化,保证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信访渠道的畅通,做到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顺畅、及时运转,范围外信访合理、有序分流。从信访举报件拟办呈阅、录入批示、转办交办、督促催办、初核查办、信访案件审核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防止处理信访举报件的随意性。
三、健全办信机制,强化履职意识。
(一)完善“三种制度”。 一是完善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确定一名副书记为分管信访工作领导,明确一名常委为包案领导,一名室主任为案件主办人,负责案件查办。具体做到“四定”、“五包”。“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五包”,即包调查处理、包问题解决、包思想转化、包结案回复、包停诉息访。二是完善信访举报办理责任制。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分析和排查,积极发挥案件信息来源的主渠道作用,把办理信访事项特别是信访积案的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将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机制》进行考核,形成有效的责任量化考核机制。三是完善信访案件审核反馈机制。对要求基层纪委查处并上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实行信访案件审核制度,基层纪委在规定期限查结后,连同调查材料一并上报,信访室按照规定程序对其上报调查材料及查处结果及时进行审核。
(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视上级交办信访件的查办工作。认真查办上级交办要求查报结果信访案件和报情况的重要信访件,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实行“遇案必查”,并按要求、按规定期限报结和优质办结,提高了案件质量。二是重视自办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凡是反映科级领导干部信访件和有影响的典型信访件,坚持自办自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坚持快查快结,对构成违纪问题的及时立案查处,提高了信访问题的处结效率。近年来,县纪委信访室先后查办了全市第一件骗取“新农合”资金案,第一件贪污低保资金案,第一件骗取粮食直补款案,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获得了群众的好评。三是重视向基层要结果信访件的查处工作。对下转基层办理的信访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期限,及时检查指导,促使按期优质办结。所有转办出去的信访件,不管是业务内还是业务外的信访件,都要有回复。
(三)增强“三种意识”。信访举报件的严格管理和保密是纪检监察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事关案件查处质量,事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誉和权威。阳朔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定了《阳朔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防止信访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了对信访工作人员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了信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
来源: 阳朔县纪委
责任编辑:吴曼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