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2008年3月10日)
图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连生在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县委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天生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0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区、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六条规定”等党风廉政主题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学习考察、公车购买、话费报销等审批审查工作。对114名拟提拔和转正定级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对拟表彰的77个先进集体,443名(次)先进个人进行了廉政审核,提出了不予评先2个单位、3人(次),不予转正定级领导干部2人。对公款报销话费15人、购买公车的49个单位严格把关,对13个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考察学习进行严格审查,因不符规定不予出国(境)考察1人。对37名乡镇、县直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和积极督办群众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狠抓“三项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全县共受理群众投诉103件,问责调查项目3项,追究个人责任12人,其中组织处理8人,纪律处分2人,通报批评2人。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土地调控、矿产资源开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违法排污企业1家,限期改正8家。全年共招标拍卖出让土地13宗,出让土地面积1190平方米,出让成交价591万元;对4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事项进行监察,出让土地面积243344平方米,招标拍卖挂牌成交金额4950万元。对16项全县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进行跟踪监督,预算投资总金额4193万元,中标总金额3771万元,平均下降10.06%,公开招标率为100%,为国家和社会节约资金422万元。
行政效能监察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成立了效能监察室,投入36万多元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县直32个单位209个重点审批事项实施实时电子监控,全年共受理申请事项16362件,平均法定办结时限23.4天,实际平均办结时间1.97天,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办事效率低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促进了“三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行政效率显著提高。同时也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为行政效能监察提供了督查依据,为绩效考核评估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强,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效果
坚持有案必查,抓住重点,敢于碰硬,切实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60件(次),立案25件,结案24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11人,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6万元。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6.34万元。
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和规定,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按照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执纪理念,既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分子,又为一些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严格审理各类违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一年来,所承办的案件没有出现申诉案,并在全市的案件质量检查中荣获一等奖。
(四)坚持执纪为民,关注民生,着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信访下乡活动,深入到全县9个乡镇、14个县直单位、5个企业走访,收集意见和建议300多条。推行信访协调制度,通过与信访当事人“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针对信访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和诉求,进行公开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信访问题。认真排查矛盾纠纷,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加大督办查办力度,及时查处一批信访案件,有效减少了越级信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 “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农村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继续狠抓公路、水路 “三乱”工作;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力度,通过中小学校“两免一补”减轻农民负担659.34万元。全县农民“减负”工作接受了国务院纠风办的抽检并获得了好评。
围绕社会的热点问题,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纠正单位自身存在的不足问题34个,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3个,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被评议单位行业风气和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结合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千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采取大会集中评议、街头随机评议、网上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对 68 个单位作风进行评议,并对排名后三名的单位进行了听证质询,提出了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五)坚持以预防为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广泛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党员干部的好作风”演讲比赛和廉政摄影展。以廉政景观和示范点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七进”工作,建立了6个在全市有影响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各级报刊上发表反腐宣传教育文章226篇,拍摄制作廉政文化电视专题片3部,组织订阅各类纪检报刊、书籍、画册、电教片3000多份。建立了阳朔纪检监察网站,刊载图文360多篇,教育片4部。中央、区、市纪委有关领导多次到我县廉政文化建设基地检查指导,对我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对我县廉政文化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14个县直牵头部门和39个协办单位,使各部门各单位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年终组织9个考核组对全县84个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与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挂钩。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监管不力负主要责任的1名领导给予了党纪处分。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朔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5个县级试点单位,每个乡镇重点抓好2-3个试点村,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全县9个乡镇120个站(所)、114个村委会建立、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镇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重要制度均上墙。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实行了“村账县管村用”和村村零接待制度。
(七)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切实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制定和完善了县级和乡镇纪委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1人(次)参加中央纪委的培训,8人(次)参加区纪委的培训,4人(次)到外省进行学习交流。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04人(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的态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出现“反弹”现象;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还需不断改进;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反腐倡廉制度和措施落实不是很到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从五个方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一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明党的纪律,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把纪律检查工作放到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三是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五是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改革创新。以改革精神寻求治本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二是惩防并举。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统筹推进。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四是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结合: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既要加强思想教育,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又要通过完善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效果。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既要教育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又要教育和要求干部恪尽职守,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既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着力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监督防范机制还不完善,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消除。我们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力求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有所突破。比如,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如何加强监管,防止政府采购中腐败问题的产生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效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三、全面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做好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阳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任何时候都要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上级党委和县委政令畅通。今年要重点加强对以下几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抗灾救灾拨付资金、物资和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抗灾救灾、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巩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
(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促进社会和谐。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资金安全。完善和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行风和文明行业创建等工作,巩固和发展纠风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千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进一步完善千人评议方案,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在乡镇推行案件联查联审机制,切实解决乡镇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加强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做到查办大案要案与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相结合,正确运用纪律处分手段与加大组织处理力度相结合,严厉惩治腐败与及时发现腐败相结合,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努力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统一。
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和受贿行为。
(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要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各部门经营性资产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重视和支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发挥其监督保障作用。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健全体制机制,整合企业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五)加强教育、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的自觉性,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把拒腐防变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案例的警示功能,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七进”活动。今年县级重点抓好廉政文化进景区工作,要抓出阳朔特色,做出成效。各级党委(党组)、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扎实抓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和长效性,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权力行使公正透明运行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继续推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总结推广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组织、纪委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持改革创新,力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突破。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要善于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在抓特色上下功夫,各乡镇、各部门争取至少在某项工作或某个工作领域中形成亮点,年终开展亮点展示,用创新的方法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执行纪律的职责,岗位特殊,责任重大。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积极探索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他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以身作则,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各位委员、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促进阳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阳朔县纪委
责任编辑:吴曼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