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生在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纪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7-04-20   点击: 【字号: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阳朔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07年 3 月 7日)


图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连生在纪委二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县委非常重视这次会议,谭峰书记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06年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广泛开展了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带头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带头上党课,全县10180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电教片,各级党政、纪委领导作党课辅导报告39场(次)。对新提拔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培训,对全县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受教育人数达1170人(次)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宣讲活动,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00多人参加了市委宣讲团“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告会”;各单位组织学习党章宣讲报告会196场(次),6000多党员干部听取报告;组织全县3620名党员干部参加全国“红船杯”党章知识竞赛活动。七一前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知荣辱”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学习党章的自觉性,增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

  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县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认真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58人观看《广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展览》。加大对外新闻报道力度,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有关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章80多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通过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和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行为,促进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自治区党委“六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80个,县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572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232人(次);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529人;进行廉政鉴定273人。全县57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民主生活会,529人填报了《领导干部廉政案卷》。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突出抓好责任制任务的分解落实,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将31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别分解到14个牵头部门、39个协办单位。年终组织9个考核组对全县80个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发扬民主、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四)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认真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通过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两免一补”政策,全县减轻学生家长负担563万元,对2所违规收费学校进行了查处。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县直医疗机构参加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跟标采购,全年全县集中采购药品783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额的96.8%;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药品流通秩序的专项活动,给予3家非法行医的个体诊所立案调查,给予2家不规范行医门诊部停业整顿,取缔未经审批的电视医疗广告5条,销毁个体诊所超范围广告牌32个。认真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减轻农民负担546万元,农民人均减负19.50元;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行为98件,金额37.5万元。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认真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95万元,占拖欠金额的99.5%。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按区、市要求对5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19个。在全县深入开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千人评议活动,通过对73个单位进行评议,及时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的受理投诉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15件,办结15件,办结率100%。

  (五)查办案件工作继续加强

  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重点,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受党纪处分6人,受政纪处分2人,开除党籍5人。

  加强信访工作,积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依纪依法公正处理群众信访举报。200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54件(次),其中重复信访13件(次),受理初核案件线索41件,发信访监督书1人,进行信访监督谈话2人。

  认真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集中学习共86次,参加人数2306人次;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中,各单位主要领导找人谈话143人次,主动退出钱物61人,退出现款10171元。我县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通过桂林市治理商业贿赂检查组的评估检查。

  (六)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继续推进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的具体意见,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贯穿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之中,逐一分解到各主办部门,着力构建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已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全年政府采购金额981万元,比市场价节约资金99万元,节约率9.17%。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单位9个,审计经济责任人11人,查出管理不规范和违规资金37万元。

(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建全行政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督促并会同有关部 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家,限期改正7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整治和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县应招标的建设项目24个,工程预算总造价5367万元,招标工程总造价4885万元,平均下降8.98%,为国家和社会节约资金482万元;加强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监管,全年招拍挂出让土地6宗,出让土地220多亩,出让成交金额7987多万元。

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习了上级党委、纪委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严格的换届纪律。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坚决杜绝非组织活动。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党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采取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集中学习、跟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多人次;在组织建设上,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纪检监察机关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活力明显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有的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完善,有的没有完全落实;大摆宴席、奢侈浪费之风没有得到很好遏制,并有蔓延之势。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和我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大案要案的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源头治理等四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一)加强监督检查,转变党员干部作风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行为,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

  把转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为促进阳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切入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积极协助县委从制定规划、组织协调、制度保障、督促检查、责任落实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树立和发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坚持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及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遵守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特别要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丰富形式和内容,结合阳朔旅游名县、全国文化先进县的特点,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 “六进”活动;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三)加强效能监察,全面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今年定为“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软环境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县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开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我县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推动各级机关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清理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费项目公布制度。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察,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和政令不畅等现象。以机关作风千人评议活动为重要载体,切实加强和改进效能投诉制度,严肃查处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四)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工程、土地招标领域和物资流通、服务性采购领域的案件,部门和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阳朔经济发展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及各种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不同层次办案人员的责任。通过督办方式,指导和支持下级机关办案。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的各项工作。

 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格依法依纪审核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申诉案件要做到首诉必谈、首诉必复。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

  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健全完善领导接访制度;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坚持初信和初访责任制,提高初核率,做到件件有着落;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继续开展信访下乡活动,在条件成熟时开通网上信访举报。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继续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旅游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纠风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纠风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继续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处理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审计和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一是配合上级纪委,采取“三级联动”(市、县、乡镇)、条块结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形式,做好行评工作;二是实行“三位一体”(新闻媒体互动-《今日阳朔》、阳朔政府网站和阳朔电视台、设置本级举报电话和被评议单位服务热线电话)开设“政风行风热线”;三是按照“三制管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答复问题评议跟踪制、社会评议结果公示制)落实效果。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村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七)加强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部署,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深化财经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 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弄虚作假、规避制度的行为,尤其要加大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的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八)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

  (九)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深入开展“做党的领导机关满意、让全县党员干部满意、让全县人民群众满意。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阳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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