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会同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于8月31日至9月1日,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已经全免费;二是各乡镇学前班和幼儿园是否按规定收费;三是高中阶段及民办学校收费的收取住宿费、水电费、择校费、校园安全管理费、单车保管费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四是各乡镇中小学校的食堂成本核算和管理情况。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校办幼儿园在收费公示中写明“先交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后再注册缴费”、有的学校给保险公司在校园内设点收取学生保险费等违反规定的情况;有的学校食堂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卫生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提出了纠正意见和整改建议,得到认真采纳并及时实施。通过此次检查,消除了违纪违规隐患,提高了各中小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认识,增强了其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证了国家教育政策的落实和到位。
来源:阳朔县纪委
责任编辑:吴曼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