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县重点工程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事前监督,提高国有资产(资金)的使用效益,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委党校学员楼公开招租监督实行提前介入,于6月3日和6月19日两次参加县委党校学员楼招租领导小组会议,对县委党校学员楼公开招租有关规定(方案)和招租启事进行了审议。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向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了采纳。预计县委党校学员楼公开招租有关规定(方案)和招租启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县委党校学员楼公开招租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来源:阳朔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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