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
作者: 莫记文  发布日期:2008-09-08   点击: 【字号:

    9月5日,县纪委召开纪检监察机关“一案一整改”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纪委“一案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民政助理、各社区(居委)负责低保工作的干部及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市纪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刘家驹同志亲临指导。
    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是县纪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后一半”工作,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切实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创新之举。
    会上纪委副书记高延韬同志通报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陈某滥用职权违规办理城市居民低保、贪污低保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案情。同时对该案发案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要求县民政局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完善和建立健全包括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高延韬副书记强调,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陈某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是深刻的,是值得认真反思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案为鉴,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构筑起反腐败的长效机制。
    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相关制度抓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查找现行制度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真正使监督制约的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落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市纪委刘家驹主任充分肯定了阳朔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的做法,并重点强调了推行“一案一整改”工作的目的和作用。

                 来源: 阳朔县纪委   

                       责任编辑:吴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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